“我們申請分支機構的牌照少則3個月,多則6個月,企業真耗不起”;“我們網點變更,半年了還拿不到變更許可”。
在9月10日下午召開的快遞行業發展座談會上,包括全峰、圓通和京東在內的國內外各大快遞企業代表紛紛直言。
當天的會議,各大快遞企業主要探討的是國家郵政局起草的、擬由國務院發布的《快遞條例》草案,《條例》將是《郵政法》的下位法,具有比《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更高的法律效力。但該條例里的多個條款引發巨大爭議,如快遞員全員注冊制、實名寄遞制等;另外許可制致使多數快遞企業黑戶運營也引起重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魏際剛認為,許可制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主管部門應該創新快遞行業的監管方式。
快遞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建議,將許可前置要求簡化甚至取消,改為工商注冊登記后規定時間內向郵政部門備案,并引入“保證金制度”。既能在事后監督中對違規企業予以懲戒,也能減少企業的運營成本和監管部門的管理成本,提高全行業的效率。
審批時間過長
據全峰快遞副總裁劉偉介紹,目前全峰快遞全國3000多個網點,只有7個省100多個網點是有獲得許可的,其他大多數網點還未獲得許可,只能尷尬“違法經營”?!拔覀冏钕虢鉀Q的就是這個不合法狀態。”劉偉稱。
快遞企業違法運營的尷尬現實,導致的是郵政管理效率低下。有與會企業提供一張示意圖顯示,一家全國性的網絡化快遞企業如果根據業務需要新設立非法人分支機構的話,需要經過如下流程:
由法人機構向國家郵政局提出申請,國家郵政管理局45天內征詢分支機構所在省郵政局意見,省郵政局30天內下發到所在地市郵政局征詢意見,這同樣需要30天;然后,地市郵政局在15天內派人員到分支機構實地檢查后,再向省郵政局出具意見,這中間往往也需要30天。最后,省郵政局的意見反饋給國家郵政局。
也就是說,分支機構的一張許可證,需要至少五個月的審批時間才能獲得。在實際操作中,還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上述流程進一步延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快遞企業工作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國家郵政管理局向分支機構所在省郵政管理局發出的核查通知是通過掛號信郵寄的,你得隨時向國家局和省局進行溝通是否發出通知、是否收到通知,你要不盯著,整個流程將會無限期延長?!?
張梅所在的快遞企業具有國有企業背景,她也向記者表示:“地市郵政局人員有限,接到通知后根本無法馬上安排檢查,一拖能拖好久。
除了新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如此流程,企業常見的變更地址、法人等事項,同樣也需要如上漫長的流程。
劉偉表示,有其他資質齊全的快遞網點想加盟到全峰快遞旗下來,卻因為變更手續漫長,加上郵政局不同意給加盟商頒發許可證,搞得大多數網點只能非法運營,時不時被罰款,苦不堪言。他指出,“全峰的處境也是全國其他絕大多數快遞公司的共同處境”。
許可制急需改革
快遞企業代表們在是次會議上一再強調,按照《郵政法》的規定,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本只需要備案,現實中何以變形至“許可審批”?
據悉,《郵政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郵政企業以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以下稱快遞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合并、分立的,應當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卑凑沾艘幎ǎ髽I設立分支機構應該是先向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后再在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即可,即所謂的“備案制”。
然而,2013年開始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則通過“添加名錄”的規定,將上位法中的“備案制”“演變”成了“前置審批”。
《辦法》的第十二條如下規定:“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設立分公司、營業部等非法人分支機構,憑企業法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及所附分支機構名錄,到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企業分支機構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二十日內到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這意味著,企業新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先在郵政管理部門申請在許可證所附分支機構名錄上進行添加程序,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
正是這一“添加名錄”的程序,使得上位法《郵政法》規定的“備案制”形同虛設。
另外,在2012年前從事跨省和國際業務的企業,其許可的地域范圍是按照省為單位來審批,只要設立省分公司就可以開展全省業務。然而自2012年起,郵政管理部門開始建立三級監管機構,在實際審批過程中,快遞企業申請的許可范圍被限制在地級市一級。也就是說企業如果要在全國開展業務,需要在350個地級市申請建立分支機構,否則就不允許在未取得許可的城市開展業務。
這無疑是將一個完整的市場通過行政手段人為地分割成350多個經營區域,嚴重限制了業務開展和商品流通,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負擔,也造成對行政資源的巨大浪費。
因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電商物流與快遞分會會長崔忠付指出,國務院把“簡政放權”視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當頭炮”,尤其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也是當前深化改革的具體要求。當前快遞行業的業務許可制度,應順應政府簡政放權的潮流,主動改革,讓市場的活力得到充分發揮和釋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魏際剛也指出,目前的許可制度設計,對于行業發展束縛越來越大,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根據國務院簡政放權的精神和指導意見,快遞許可制度進行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主管部門應該創新快遞行業的監管方式,盡最大化的激發企業活力。
快遞公司的呼吁已獲得一定的回應。國家郵政局7月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強許可管理,減輕快遞企業負擔。
今年以來,國家郵政局的審批時限已經進一步縮短,變更事項平均用時已由45天縮短至25天,列入“綠色通道”管理的網絡型企業變更審批平均用時已縮短至18天。
實名投遞可行嗎?
除了許可制成為重點討論的對象,國家郵政局起草的《快遞條例》中,關于快遞員全員注冊制、實名投遞、檢視制度等,也都是爭議的焦點。
《草案》第四十一條要求:“國家實行快遞員注冊管理制度,……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全員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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